2007-4-28 08:56
江西老表
每人每年补助11元------江西出台社区卫生补助政策
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,江西省日前出台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实施意见,明确了不论是“公办、民办”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,均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补助,今后社区居民有望得到更加安全、有效、便捷、实惠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。
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的标准,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口数,按照每人每年11元的标准,由中央、省、市、县(市、区)四级 财政分别按3元、6元、1元、1元的标准在预算中安排。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修缮、基本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等所需资金按项目支出预算办法核定补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