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-9-14 20:00
江西老表
病危之际良心发现
1996年,[b]江西石城[/b]范某做生意急需用钱,向江西省石城县某城市信用社借款2万元,并用自己的一幢住房作借款抵押,借款期为半年。后因经营不善,借款期限届满后范某分文未还。1996年底,范某将用于借款抵押的房子出卖后外出,从此下落不明。后信用社诉诸法院,石城县法院判令范某于1997年12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息,但其在期限届满后仍未履行,由于找不到人,该院执行局多次执行未果。 2007年9月10日,时年78岁的被执行人范某因患脑中风住院治疗,病危期间向其儿嘱附,希望其死前能了却一件心愿,就是归还其向某信用社所的借款,这样才能死而无憾。范某的两个儿子均是下岗职工,家庭生活也较困难,但仍想法借钱于9月11日将其父借款全部还清,使这起长达11年之久的借贷案一次性履行完毕。